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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即组织
来源: | 作者:pmoa13d40 | 发布时间: 2017-10-30 | 94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流程的实质是一群分工不同的人共成一事,其形态表现就是前一角色把其所负责活动的输出传与下一角色,如此延续,直到事件完成。在整个流程中,某一角色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活动,汇总起来便是该角色在这一流程中的综合职责(如下面流程图所示)。如此来说,流程其实就是若干角色有序分工的一个组合。不过,各个角色并不是一口气把自己的职责都执行完毕,而是需要严格根据流程的相应次序,在不同节点进行相应的活动。因此,流程也是一种组织分工。

图5-1 简单流程图

 

当然,上图示意的只是很简单流程,现实中的流程往往度更为复杂,可能有些活动是并行的,有些活动是有条件执行的,有些活动是需要多个角色一块完成的,有些活动是反复执行的。

流程可视为组织分工。此处的“分工”,和企业的部门职责说明文件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?简单说,部门职责说明文件所描述的职责是静态的、大致的、归总的、粗放的,而流程中以活动形式体现的职责是动态的、具体的、细分的、细致的。虽然前者自有其用处(如用来组织定位、HR相关事项),但从执行的角度,后者才是“真职责”。

我们常见这样一个情况,即从部门职责说明文件层面来看,两个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区分貌似比较明确,但实际业务跑起来后,却发现跨部门扯不清的情况还是很多,职责好像不那么清楚了。比如,企业中财务部和采购部的职责区分好像蛮清晰的,但在实际业务运作中,就可能碰到这种情况:采购部说,应该按照我们给供应商的承诺按时给供应商付款,因为财务没有及时付款,现在供应商不给我们发货了;财务说,你们承诺的付款日期应该集中在每个月下旬,要知道我们只有收到客户的货款才有钱付给供应商,现在客户的货款还没有到账,怎么付款给供应商?再如,客户要定制一款新产品,销售部门承诺7天把样品送到,然后把需求给到研发部门;研发部门说,7天怎么可能研发出来?你们没脑子啊,做出承诺要经我们确认啊;销售部门说,老板说过一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,你们加班赶一赶吧。又如,研发部原型机设计出来后,采购BOM清单发给了采购部;采购部看完后说,这个X器件供应商已经要停产了,你们怎么能选这个?如此等等。

出现此类状况,很多人认为是当事人执行的问题,但我认为首先应该从流程上找问题。除了明显是执行人失误了,更多的情况是流程中对跨角色活动的接口没有理清。接口本身就属于分工内容,流程中相邻角色的分工要求应该明确,使衔接时能做到凸凹有序、恰到好处。如果流程在这点上没有做到位,则角色之间的无缝衔接就没有机制保障,执行就只能靠当事人的单方面理解与自觉了。这样“对得上”情况的概率自然就低,而“对不上”情况的概率就高。

因此,角色分工要到位,不能仅以角色本身为参照,还必须以有衔接关系的相邻角色的分工来相互参照。角色彼此分工能够达到相互咬合的齿轮态,才意味着分工到位了。如前面举的三个例子,就付款时间问题,财务部应该先出一个标准输入给采购部,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协议时才好参照;销售部与研发部应该就不同产品的研发周期形成一个区间标准,这样才能避免上述那种尴尬情况,特殊情况也要经过研发确认,销售才能对客户做出承诺;采购部应该例行化介入到早期研发工作中去,当研发人员刚刚开始选择器件的时候,采购就要介入表达意见。

齿轮咬合式的分工衔接本质是相邻各方就“交流物”达成共识,最优的方法是通过机制保障共识的达成,即在分工上就明确好。在没有机制保障(即分工是不明确的)情况下要就需求达成共识,一是困难的,二是会因博弈而致“跨角色交易成本”高昂。

设计出周全、到位的角色职责分工,也即流程,并非就是繁琐主义,而是要视其必要性。假如分工不用太精细,跨角色的衔接也可以执行得准确无误,也就没有必要把分工描述过细;假如在实际运作中因分工粗放而使的跨角色衔接总是出问题,那么就有必要把分工做精细、做周全,保证交互是咬合的。

从原理层面讲,不同角色之间分工做到无缝咬合,除了对作业的技术性指导,以防止失误、防止遗漏,更大作用是为了驾驭多角色之间的博弈。现实中大多分歧的产生往往并不是技术意义上的,而是立场意义上的。也就是说,因为立场的“私欲”,而导致各方实际采取了不能相容相合的行动。用更精细、有针对性的分工来应对这种情况,本质意义就是通过压缩博弈空间来掌控博弈的方向与结果。

因分工就是组织分工,所以上一节“分工亦流程”和这节“流程亦分工”,可以转换为另外一种描述方式:组织即流程,流程即组织